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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女发展规划纲要 (2001—2010年)
2004-10-15

  前 言

  1996年自治区制定、颁布了第一个以妇女发展为主体的政府规划—《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女发展规划》(1995年—2000年)简称《妇女规划》。第一次把妇女发展的行动纲领纳入政府法治轨道,加快了推进速度。并且第一次采用统计数字和定性分析的方式,对全区妇女发展状况进行科学、定量的监测评估使我区妇女
发展进入历史新阶段。

  《妇女规划》实施五年来,各级政府重视发挥妇女群众在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和维护民族团结,促进政治稳定中的重要作用。针对全区妇女在参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逐步强化政府职能,加大政府干预力度,不断调政策措施,发挥宁夏民族区哉自治的优势,加快解决少数民族地区妇女、贫困地区妇女、特殊群体的实际问题,在各级政府努力下,在社会力量大力支持下,《妇女规划》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为新世纪的妇女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妇女各项合法权益得了进一步扩大保障和维护;妇女参与权力和决策程度提高,女干培养、选拔力度增强;妇女获得更多的资原与就业机会;回族妇女受教育面进一步扩大,男女受教育差距缩小;妇女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妇女健康需求得到关注,妇幼卫生保健状况有了很大改善;农村妇女贫困人口减少,城镇妇女低收入居民得到救助;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机制逐步健全和完善,妇女在政治、经济、教育、健康等各个领域取得了全面进步。

  二十一世纪前十年,我国现代化建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宁夏经济和社会发展处于非常重要的时期,实施国家提出的西部大开发战备和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性调整,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经济全球化和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为妇女发展提供了更加宽松的环境和更多的机愚。同时,发展不平衡的基本区情使我区妇女发展面临着新的更大的挑战。为适应自治区生产力跨越式发展的需要,实现国民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实现妇女发展与建设“小而富,小而强,小而美”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同步进行的宏伟目标,逐步缩小我区妇女同全国及东部地区妇女发展的差距,特制定《2001—2010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女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妇女规划纲要》)。

  《妇女规划纲要》根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宁夏国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的总体要求,以宁夏九五《妇女规划》的实践成效为基础,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不断提高各族妇女整体素质和民族创新能力为重点;以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为根本,以促进男女平等与发展为目标,从我区基本区情和妇女发展实际 出发,确定了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六个优先发展领域。其主要内容是:妇女与经济、妇女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教育、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法津、妇女与环境。《妇女规划纲要》吸纳了世界妇女大会的成果,强调了决策中要有性别意识,注重科学性和时代性,突出重点地区和重点指标体系。

  《妇女规划纲要》的制定和实施,旨在进一步强化政府的有关职级,健全促进妇女事业发展进步的运行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共同促进妇女事业的可持续发展,鼓励、引导妇女在参与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中实现自身的进步与发展。

  总 目 标

  贯彻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贯彻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族区域自治条例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部署,推动妇女充分参与经济和社会发展,使男女平等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领域进一步得到实现。保障妇女获得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分享经济资源的权利,提高妇女的经济地位;保障妇女的各项政治权利,提高妇女特别是回族族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及决策的水平;保障妇女获得平等的受教育机会,普遍提高妇女受教育程度和终身教育水平;保障妇女享有基本的卫生保健服务;提高妇女的健康水平和预期寿命;保障妇女获得平等的法律保护,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改善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和生态环境,不断提高妇女的综合素质和生活质量,促进妇女事业持续快速发展,推动各民族妇女共同进步。

  优先发展领域及主要目标与策略措施

  一、妇女与经济

  提高妇女参与社会经济和共享资源的程度,进一步保障妇女的劳动权益,是妇女发展的前提条件。

  (一)主要目标

  1、保障妇女获得经济资源的平等权利和机会。

  2、消除就业性别歧视,确保男女平等就业,保障妇女劳动权利,女性从业人员占从业人员总数的比例在现有基础上有所提高。

  3、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社会保障权利。确认妇女在人类自身生产中的价值,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覆盖面达到80%以上。

  4、保障女职工享有特殊劳动保护。

  5、提高贫困妇女增收能力,减少贫困妇女数量和贫困程度。

  (二)策略措施

  妇女与男子平等获得经济权利、共享经济资源和社会发展成果是妇女发展的基础条件。

  1、自治区宏观政策

  自治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应体现性别平等观念,经济分析和经济结构调整应纳入妇女发展的主要目标,组织推动或直接配置资源要关注弱势群体。

  ­——制定妇女平等参与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提供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参与经济决策的机会和途径,缩小男女在分享经济决策权上的差距,提高妇女参与经济决策及管理的水平。

  ——确保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和生产要素的分配权。主要包括获得资本、信贷、土地、技术、信息等方面的权利;农村妇女享有居住地男子平等的土地承包权、生产经营权、宅基地分配权、土地补偿费、股份分红等权利。

  ——明显改善妇女经济状况,要编制有利于妇女特别是贫困妇女生存发展的专项预算。

  2、法律和部门政策

  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妇女平等参与经济和社会发展、平等就业的法规和政策,在深化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和调整协调有关就业政策措施时要体现妇女发展目标。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禁止招工、招聘中的性别歧视。

  ——保障多元化分配形式中的男女同工同酬,同工种、同类别从业人员中女性工资与男性工资相同。缩小男女收入差距。

  ——拓宽妇女就业渠道,努力扩大妇女就业规模。在全区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中,充分考虑妇女就业的需要,开辟适合妇女特点的就业领域。大力发展就业潜力大,投资少,见效快,社会急需的第三产业,特别是社会区服务业。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通过多种形式为妇女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和就业岗位。提高妇女在新兴产业、新兴行业中的就业比例,提高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女性比例。改革就业方式,提倡自主就业,鼓励妇女自谋职业,支持和引导妇女兴办私营、个体企业和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或多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合伙经济、股份制经济,促进妇女多种形式再就业。注意安排贫困妇女及少数民族妇女就业,要千方百计解决妇女失业率上升的问题。

  ——切实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政策,为女职工提供必要的工作和劳动条件,解决女职工在劳动和工作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

  ——指导各类用人单位把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款纳入过去合同和集体合同,健全和完善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措施,不断改善女职工劳动条件。加强对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及培训,提高用人单位的法制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女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切实保障妇女的劳动权利。对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侵犯妇女合法权益的行为,要依法处理。

  ——引导农村妇女乘余劳动力有序流动。面向农村妇女开展多种劳动技能培训,支持妇女进入流通领域,开拓农副产品市场,帮助其从传统种植业向非农产业转移;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有组织地开展劳务输出,为农村妇女在乡镇企业中择业创造更多的机会。

  ——落实《宁夏扶贫开发规划》,保障妇女平等的享有贷款、财税、资金、土地、人力等扶贫资源,增加贫困妇女的经济收入。在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中,重点扶持条件恶劣的山区贫困妇女,加强川区贫困乡、村妇女的扶贫开发,重视做好残疾贫困妇女康复的扶贫。。按照同等优先的原则,帮助贫困妇女实施扶贫项目,鼓励、支持以妇女为主的扶贫经济实体的发展,使贫困妇女特别是残疾贫困妇女真正成为扶贫资源的获得者和各项扶贫优惠政策的直接受益者,到2010年,基本稳定解决贫困妇女的温饱。

 

稿件来源: 中国妇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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