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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巢湖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政策出台
2004-09-17

    近日,巢湖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经市政府颁布实施。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城镇劳动者,城镇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体劳动者,可持户口簿、身份证和城镇灵活就业相关证明材料,到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或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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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根据暂行办法规定,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以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基数,缴费费率可根据本人情况选择5.5%或8.5%。按缴费基数5.5%缴费,不配置个人账户资金,只享受住院统筹;按缴费基数8.5%缴费,享受城镇单位参保人员同等的基本医疗待遇。此外,无论选择哪种缴费,都必须按规定缴纳社会医疗救助基金,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社会医疗救助待遇。与用人单位参保不同的是,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累计足额缴费满25周年以上,住院费用个人承担部分将享受30%-50%的医疗补助照顾。

 

稿件来源: 巢湖市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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