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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就业服务的发展历程与公共就业服务现状
中国的就业服务自20世纪70年代末改革开放之初开始起步,至今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
二十世纪80年代,就业服务初创阶段。劳动服务公司成为就业服务机构的雏形。
第二阶段:二十世纪90年代,就业服务体系逐步成型阶段。劳动部门举办的就业服务机构逐步发展为由职业介绍、就业训练、失业保险、生产自救四项主要服务工作相互配合的就业服务体系。其他各类社会办职业介绍机构也发展迅速。
第三阶段:二十世纪90年代末至今,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建立完善阶段。为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突出问题,确立了政府组织开展公共就业服务的职责,明确了免费服务的对象和范围,并将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作为积极就业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
近年来,公共就业服务有较大发展。截至2003年底,全国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举办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21515所。城市的市、区两级建立了劳动力市场综合性服务场所,90%以上的街道和社区建立了就业服务的基层网点。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每年为约2000万人次提供就业服务,每年介绍成功约1000万人次,其中下岗失业人员约占一半。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举办的就业训练机构3300余所,全年培训人数达600万人。
二、公共就业服务在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中的作用
1998年以来,公共就业服务在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工作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一是向每个下岗职工免费提供1次职业指导、3次职业介绍和1次再就业培训机会。通过政策扶持和就业服务,到2003年底,共2000多万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2002年将免费服务范围扩大到全部登记失业人员。
二是在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普遍设立职业指导室,全国培养了一大批职业指导员,通过职业指导,推动下岗失业人员转变就业观念。
三是组织实施了两期“三年千万再就业培训”计划,开展了SYB创业培训。共有2500多万人参加了再就业培训,87万人参加了创业培训。
四是开发社区岗位,发展社区就业,帮助一大批下岗失业人员在社区实现再就业。
五是开展了全国范围的“再就业援助”活动,为下岗失业人员中年龄较大、就业困难的人员建立专门的就业促进项目。2003年帮助120万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其中84万人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
三、新时期中国公共就业服务面临的挑战和对策
今后一个时期,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和变化中的劳动力市场,公共就业服务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
一是城镇新成长劳动力、农村富余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三碰头”,就业压力加大,就业服务任务异常繁重。
二是下岗失业人员中的困难群体人数集中,再就业难度大,需要提供更加个性化的服务,开发大量适合他们从事的公益性岗位。
三是结构性失业问题日益突出,加强城乡劳动力的职业培训成为促进就业的当务之急。
四是就业模式多样化,灵活就业的比例上升,对就业服务提出新要求。
面对如此艰巨的任务,公共就业服务力量还比较薄弱,经费来源不稳定,服务效率和质量也亟待提高。为此,我们正在按照中央政府提出的就业服务体系实现“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要求,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加大政府投入,保证对下岗失业人员免费服务和落实对困难群体援助措施的资金来源。2003年以来各级政府财政都增加了促进就业的资金预算,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给予补助,今年补助资金83亿元。
二是推行“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狠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服务功能、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同时县区以上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实行免费服务与有偿服务相结合,完善内部激励机制,保持自身活力。
三是把职业培训作为就业服务促进就业的重要措施。2004-2006年,以制造业、服务业中技术技能含量较高的职业为重点,培养50万新技师。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免费培训政策,2004年组织实施400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计划和百城30万人创业培训活动。
四是推进就业服务社会化,完善全社会的就业服务体系。鼓励发展民办职业介绍、职业培训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培训的方式吸引各类机构参与公益性就业服务。规范和培育就业服务和培训市场,强化劳动力市场服务功能。
五是发挥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网点的作用,重点做好就业困难群体的再就业援助。
六是各城市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向进城农民工打开大门,为他们提供引导性培训和求职服务。
(劳动保障部培训就业司 刘丹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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