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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西安市2008年第二季度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分析
2008-08-12

一、概况

2008年第二季度,西安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对全市 13个区县的劳动力市场职业供求信息进行了统计分析。

市区

郊县

新城区   莲湖区   碑林区  

雁塔区   灞桥区   未央区

阎良区   临潼区   长安区

户县  周至县  高陵县  蓝田县 

  报告中所统计的数据为这些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共职业介绍服务机构所采集的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均为本季度有效数。13个区县中,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力市场招聘各类人员约91492人,进入劳动力市场的求职者约71368人。求人倍率[1]约为1.28(见表1)。

本季度的需求人数比上季度减少了9183人下降了9.12个百分点;求职人数分别比上季度减少了39530人下降了35.65个百分点。

表1. 供求总体情况

 

需求人数

求职人数

求人倍率

与上季度相比[2]

本期有效数

91492

71368

1.28

0.37

 

2008年第二季度西安市劳动力市场职业供求状况主要呈现以下几方面的特征:

  1.由于震区务工人员返乡的影响和本季度又是农村“三夏大忙”等原因,我市本季度出现劳动力供不应求的情况,求人倍率[1]约为1.28(见表1)。

  2.以第三产业为主体的产业需求结构相对稳定。与上季度和去年同期相比,第二产业的需求比重上升,第三产业的需求比重略有下降。

  从行业需求看,69.81%的企业用人需求集中在住宿和餐饮业、制造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以上四个行业。

 

 3.商业和服务业人员、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既是用人需求的主体,又是求职人员集中求聘的职业。

4.在所有求职人员中,失业人员[3]所占比重为64.74%。与上季度和去年同期相比,外来务工人员,特别是外埠人员的求职比重明显下降。

5.分性别,男性的求人倍率略高于女性。  

 

二、产业、行业劳动力需求状况

    本季度西安城市第一、二、三产业需求人数所占比重依次为9.88%、39.46%和50.66%。从总量结构看,第三产业的用人需求依然占主体地位;与上季度相比,第一产业的需求比重上升了1.72个百分点,第二产业的需求比重上升了1.77个百分点,第三产业的需求比重下降了3.49个百分点。(见表2)从产业分组的需求情况看,第三产业对人员的需求量大,占需求总量的50.66%。其次是第二产业,占需求总量的39.46%。

表2. 按产业分组的需求人数

产业

需求人数

所占比重%

与上季度相比需求变化(百分点) [4]

第一产业

9043

9.88

1.72

第二产业

36101

39.46

1.77

第三产业

46348

50.66

-3.49

合计

91492

100.00

/

 

 

从行业需求看,69.81%的企业用人需求集中在住宿和餐饮业、制造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以上四个行业,其用人需求比重分别为24.36%、22.01%、13.56%和9.88%;此外,批发和零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的用人需求也较大,其所占比重分别为6.95%和4.82%。

 

与上季度相比,建筑业的需求比重比上季度上升了7.3个百分点;制造业的需求比重比上季度下降了6.31个百分点。(见表3)

 

表3. 按行业分组的需求人数

行   业

需求人数(人)

所占比重(%)

与上季度相比需求变化(百分点)

农、林、牧、渔业

9043

9.88

1.72

采矿业

1031

1.13

0.09

制造业

20134

22.01

-6.31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2526

2.76

0.69

建筑业

12410

13.56

7.3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508

2.74

0.2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990

1.08

-0.64

批发和零售业

6362

6.95

0.57

住宿和餐饮业

22286

24.36

2.62

金融业

720

0.79

0.43

房地产业

1074

1.17

0.34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679

2.93

0.63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0

0

0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875

0.96

0.41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4406

4.82

-3.09

教育

95

0.10

-0.79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1258

1.37

-0.67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144

2.34

-2.74

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

951

1.04

-0.77

国际组织

0

0

0

合计

91492

100.0

/

 

 

三、用人单位需求状况

  从用人单位看,企业用人占主体地位,所占比重达88.21%,机关、事业单位的用人需求所占比重仅占5.59%。

  在企业用人需求中,内资企业占81.68%。其中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用人需求较大,比重分别为17.21%、16.67%和15.64%,联营企业的用人需求比重仅为2.77%;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的用人需求比重为6.16%;外商投资企业的用人需求比重为2.00%;个体经营的用人需求比重为10.17%。(见表4)

表4. 按经济类型分组的需求人数

经济类型

需求人数 (人)

所占比重 (%)

与上季度相比需求变化(百分点)

企业

80701

88.21

0.26

其中:内资企业

65913

81.68

12.37

国有企业

6437

7.98

-3.69

集体企业

3639

4.51

1.96

股份合作企业

8513

10.55

3.98

联营企业

2232

2.77

0.58

有限责任公司

13886

17.21

2.23

股份有限公司

12619

15.64

1.47

私营企业

13451

16.67

3.64

其它企业

5136

6.36

2.22

港、澳、台投资企业

4971

6.16

-3.27

外商投资企业

1612

2.00

-4.28

个体经营

8205

10.17

-4.82

事业

5118

5.59

1.38

机关

0

0

0

其他

5673

6.20

-1.63

合计

91492

100.0

/

 

 

四、分职业供求状况

从各类职业的需求状况看,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商业和服务业人员是用人需求的主体,所占比重分别为26.86%和24.17%,二者合计约占全部用人需求的51.03%。此外,对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需求也比较大,所占比重分别为11.21%和16.58%。

与上季度相比,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的需求比重下降了5.19个百分点,商业和服务业人员的需求比重上升了5.78个百分点。

从求职情况看,求职人数相对集中的职业也是商业和服务业人员、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所占比重分别为25.24%和18.31%,两者合计约占总求职人数的43.55%。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求职比重分别为11.15%和15.24%。

与上季度相比,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的求职比重下降了5.26个百分点,商业和服务业人员的需求比重上升了9.59个百分点。

从供求状况对比来看,除单位负责人的求人倍率[5]为0.89;其余各职业类别均处于劳动力供不应求的状态。 (见表5)

表5. 按职业分组的供求人数

 

职业类别

劳动力供求人数比较

需求人数(人)

需求比重 (%)

与上季度相比需求变化(百分点)

求职人数(人)

求职比重 (%)

与上季度相比求职变化(百分点)

求人倍率[5]

单位负责人

3795

4.15

1.04

4039

5.66

2.08

0.89

专业技术人员

15171

16.58

-0.26

10876

15.24

0.72

1.28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10256

11.21

0.27

7954

11.15

1.64

1.19

商业和服务业人员

22110

24.17

5.78

18011

25.24

9.59

1.14

农林牧渔水利生产人员

9043

9.88

1.72

6687

9.37

0.84

1.25

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

24572

26.86

-5.19

13070

18.31

-5.26

1.68

其他

6545

7.15

-3.36

4955

6.94

-2.8

1.22

无要求

/

/

/

5776

8.09

-6.81

/

合计

91492 

100.00 

/

71368

100.00 

/

/

 

五、求职人员分类状况

  在所有求职人员中,失业人员[6]所占比重为64.74%。其中,新成长失业青年[7]占28.47%(在新成长失业青年中应届高校毕业生占51.96%),就业转失业人员占19.26%,其他失业人员占16.98%;外来务工人员的比重为21.77%。外来务工人员是由本市农村人员和外埠人员组成,比重分别为17.48%和3.69%。

  与上季度相比,外埠人员和本市农村人员[8]的求职比重分别增长了5.35和6个百分点,新成长失业青年的求职比重下降了5.77个百分点;就业转失业人员的求职比重下降了3.99个百分点,下岗职工的求职比重下降了1.63个百分点。(见表6)

 

表6. 按求职人员类别分组的求职人数

求职人员类别

求职人数(人)

所占比重(%)

与上季度相比求职变化(百分点)

 新成长失业青年

20322

28.47

8.32

其中:应届高校毕业生

10560

51.96

6.45

就业转失业人员

13745

19.26

5.42

其他失业人员

12121

16.98

5.55

在业人员

2051

2.87

1.35

下岗职工

4208

5.90

-6.03

退休人员

1790

2.51

1.45

在学人员

2026

2.84

1.29

本市农村人员

12475

17.48

-2.88

外埠人员

2630

3.69

-14.47

合   计

71368

100.00

/

 

 

 


六、招聘、应聘条件分析

  1.性别

  从对劳动者的需求看,91.16%的用人需求对求职者的性别有明确要求;其中,对男性的需求比重为50.27%,对女性的需求比重为44.12%;用人需求对求职者的性别无要求的占8.84%,与上季度相比上升了3.23个百分点。

  从求职者的性别结构看,男性的求职人数多于女性,其所占比重分别为50.88%和46.12%。从供求状况对比看,男性的求人倍率为1.37,女性的求人倍率为1.19。(见表7)

 

表7. 按性别分组的供求人数

性别

劳动力供求人数比较

需求人数(人)

需求比重(%)

与上季度相比需求变化(百分点)

求职人数(人)

求职比重 (%)

与上季度相比求职变化(百分点)

求人倍率

45655

49.90

-0.37

36311

50.88

-2.31

1.37

37753

41.26

-2.86

35057

49.12

2.31

1.19

无要求

8084

8.84

3.23

/

/

/

/

合计

91492

100.00

/

71368

100.00

/

/

 

2. 年龄

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年龄要求看,98.6%的用人需求对劳动者的年龄都有所要求。16-34岁之间的劳动者构成单位用人需求的主体,占总体需求的71.66%;其中,对16-24岁、25-34岁之间劳动者的需求比重分别为32.94%和38.72%。

从求职者的年龄构成来看,求职者同样以年龄在16-34岁之间者为主体,16-34岁的求职者约占总求职人数的63.36%;其中,16-24岁之间的求职者占31.30%,25-34岁之间的求职者占32.06%。求职者的年龄构成与用人需求基本一致。

从供求状况对比看, 16-24岁、25-34岁、35-44岁、45岁以上各年龄组的求人倍率分别为1.37、1.57、1.06和0.76。 (见表8)

表8. 按年龄分组的供求人数

年  龄

劳动力供求人数比较

需求人数 (人)

需求比重(%)

与上季度相比需求变化(百分点)

求职人数 (人)

求职比重(%)

与上季度相比求职变化(百分点)

求人倍率

16-24岁

30137

32.94

-2.67

22336

31.30

-3.43

1.37

25-34岁

35424

38.72

2.99

22882

32.06

-0.86

1.57

35-44岁

18062

19.74

0.45

17263

24.19

2.96

1.06

45岁以上

6588

7.20

-1.21

8887

12.45

1.32

0.76

无要求

1281

1.40

0.45

/

/

/

/

合计

91492

100.00

/

71368

100.00

/

/

 

 

3. 文化程度

从用人单位对求职者文化程度的要求来看,约94.44%的用人单位对求职者的文化程度有要求。要求高中文化程度的用人需求占总体需求的45.61%,其中职高、技校、中专的用人需求占63.63%;对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求职者的需求比重为29.49%;对大专文化程度求职者的需求比重为9.71%;对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求职者的需求比重为9.6%。

从求职者的文化程度来看,高中文化程度的劳动者是劳动力市场的求职主体,占全部求职者的39.28%,其中57.54%的求职者是职高、技校、中专文化程度;大专文化程度的求职比重为12.79%。 

从供求状况对比看,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高中、大专、大学文化程度的求人倍率分别为1.13、1.56、1.05、1.08。(见表9)

表9. 按文化程度分组的供求人数

文化程度

劳动力供求人数对比

需求人数 (人)

需求比重(%)

与上季度相比需求变化  (百分点)

求职人数 (人)

求职比重 (%)

与上季度相比求职  变化   (百分点)

求人倍率

初中及以下

26979

29.49

-6.26

25479

35.70

-3.69

1.13

高中

41728

45.61

4.89

28031

39.28

-2.22

1.56

其中:职高、技校、中专

26552

63.63

-13.37

16128

57.54

-4.79

1.73

大专

8881

9.71

0.51

9107

12.76

3.41

1.05

大学

8786

9.60

-0.11

8751

12.26

2.51

1.08

硕士以上

27

0.03

0.03

0

0

0

/

无要求

5091

5.56

0.93

/

/

/

/

合计

91492

100.0

/

71368

100.0

/

/


4、技术等级或职称

从用人需求对技术等级要求看,对技术等级有明确要求的占总需求人数的70.14%,主要集中在初级技能人员、中级技能人员和技术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其所占比重合计为63.07%。

从求职人员的技术等级构成来看,85.5%的求职者都具有某种技术资格等级,主要集中在初级技能、中级技能和技术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其所占比重合计为83.57%。

职业资格五级(初级技能)、职业资格四级(中级技能)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求人倍率分别为1.22、1.29、1.22、5.57。(见表10)

表10. 按技术等级分组的供求人数

技术等级

劳动力供求人数对比

需求人数 (人)

需求比重(%)

与上季度相比需求变化(百分点)

求职人数 (人)

求职比重(%)

与上季度相比求职变化(百分点)

求人倍率

职业资格五级
(初级技能)

21033

22.99

-3.75

24217

33.93

3.97

1.22

职业资格四级
(中级技能)

9184

10.04

-9.77

9093

12.74

-9.16

1.29

职业资格三级
(高级技能)

4001

4.37

-0.21

0

0

0

/

职业资格二级
(技师)

1071

1.17

0.63

0

0

0

/

职业资格一级
(高级技师)

657

0.72

0.72

0

0

0

/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20311

22.20

-4.87

24311

34.06

3.43

1.22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7253

7.93

-5.01

1398

1.96

-12.32

5.57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665

0.73

0.55

0

0

0

/

无技术等级或职称

/

/

/

10349

14.50

11.27

0.38

无要求

27317

29.86

21.72

/

/

/

/

合计

91492

100.0

/

71368

100.0

/

/

 

                                                                        

[1] 求人倍率 = 需求人数 / 求职人数,表明劳动力市场中每个岗位需求所对应的求职人数。如0.9表示10个求职者竞争9个岗位。

[2] 上季度(2008年第一季度)的求人倍率为0.91。

[3]  失业人员=新成长失业青年+就业转失业人员+其他失业人员。

[4]  正数表示本季度比上季度增加的百分点,负数表示本季度比上季度减少的百分点。以下同。

[5]  关于求人倍率的计算:表5中“无要求”一栏数据5776,已按照表中实际各职业的需求比例分别加权入各职业求职人数,然后,再以“需求人数 / 求职人数”。加权分配后的各职业求职人数未列入本表中。“性别”、“年龄”、“文化程度”、“技术等级” 中“无要求”一栏处理方法同此表。

[6]  失业人员=新成长失业青年+就业转失业人员+其他失业人员。

[7]  新成长失业青年是指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从未就业,目前正以某种方式寻找工作的人员,包括初高中、职业高中、技校及大中专毕业生中未能升学、参军、被国家统一分配或单位录用的人员,以及其他初次失业的人员。

[8]  就业转失业人员是指在登记的城镇失业人员中,从就业状态转为失业状态的人员。

 
稿件来源: 西安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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