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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第一季度部分城市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分析
2008-05-05

  一、概况

  2008年第一季度,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对全国 104个城市的劳动力市场职业供求信息进行了统计分析。这104个城市分布在全国各大区域,拥有市区人口1.9亿,约占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市区人口的50%;拥有市区从业人员(含城镇个体劳动者)5468万人,约占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市区从业人员的55.8%。

104个城市的地区分布情况

华北

东北

华东

中南

西南

西北

天津 石家庄秦皇岛 太原阳泉 赤峰

(6个)

沈阳 大连

本溪 鞍山

长春 通化

大庆 佳木斯 松原 牡丹江 抚顺  白城

哈尔滨 白山

齐齐哈尔 辽源

吉林(17个)

 

上海 南京 苏州 无锡 南通 徐州 常熟 绍兴 温州 福州 三明 南平 新余 济南 青岛 淄博 烟台潍坊 威海 东营 合肥 蚌埠 芜湖 厦门

盐城  宁波 萍乡

景德镇(28个)

安阳 许昌 武汉 黄石 十堰 宜昌 襄樊 潜江 孝感 株洲 常德 湘潭 岳阳 郴州 益阳 衡阳 桂林柳州 恩施 汕头 海口 长沙 郑州 荆州 湛江(25个)

重庆 成都

泸州 宜宾

遵义 贵阳

昆明 玉溪

德阳 昭通

曲靖 广安

保山 德阳

乐山 兴义

绵阳

(17个)

 

西安 咸阳

银川 兰州

西宁 白银

宝鸡 延安

库尔勒 吐鲁番

铜川 (11个)

  报告中所统计的数据为这些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共职业介绍服务机构所采集的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均为本季度有效数。104个城市中,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力市场招聘各类人员约501.8万人,进入劳动力市场的求职者约511.6万人,求人倍率约为0.98(见表1)。

  在本季度与上季度相同的96个城市中,本季度的需求人数、求职人数分别比上季度增加了23.1万人和23万人,各增长了5.3%和5.2%。在本季度与去年第一季度相同的86个城市中,本季度需求人数、求职人数分别比去年同期增加35万人和24.1万人,各增长了11%和7.4%。

  分区域,从总量看,劳动力的需求和供给主要集中在东部地区,东部地区用人需求人数和求职人数分别占59.2%和57.5%,其中81%的用人需求和求职人数集中在长江三角洲和环渤海地区;从供求对比看,东部地区的劳动力需求大于供给,而中、西部地区劳动力供大于求,东、中、西部的求人倍率分别1.01,0.96、0.91,在东部地区,珠江三角洲和环渤海地区的求人倍率分别为1.89和1.09,其他地区的求人倍率均小于1,依次为闽东南地区为0.99,长江三角洲地区为0.96,其他地区为0.63。

  与上季度相比,东、中、西部三大区域城市本季度的需求人数分别增加了12.1万、10万和1万人,各增长了4.8%、8.9%和1.4%,三大区域的求职人数分别增加了11万、11.2万和0.8万人,各增长了4.4%、9.5%和1%;其中,珠江三角洲、闽东南、环渤海地区的劳动力市场中用人单位需求人数分别比上季度增长了41.8%、26.1%和19%,求职人数分别增长了1.1%、26.1%和7.9%,而长江三角洲的用人单位需求人数比上季度下降了5.2%,求职人数比上季度增长了0.4%。

  与去年同期相比,东、中、西部三大区域城市劳动力市场中本季度的需求人数分别增加了5.3万、22.3万和7.4万人,各增长了3.2%、23.2%和13.7%,三大区域的求职人数分别增加7.3万、15.7万和1.1万人,各增长了4.8%、14.4%和1.7%;其中,珠江三角洲地区的需求人数和求职人数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了7.7%和2.2%,长江三角洲地区的需求人数和求职人数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了0.7%和8%,环渤海地区的需求人数和求职人数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了4.5%和1.4%,闽东南地区的需求人数和求职人数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了3.5%和15.7%。

表1. 供求总体情况

 

需求人数(人)

求职人数(人)

求人倍率

与上季度相比变化

与去年同期相比变化

本期有效数

5018253

5115907

0.98

-

-

 

  2008年第一季度全国104个城市劳动力市场职业供求状况主要呈现以下几方面的特征:

  1.总体而言,劳动力市场上劳动力的供给依然大于需求;与上季度和去年同期相比,本季度劳动力市场中的需求人数和求职人数均有所增长。

  2.以第三产业为主体的产业需求结构相对稳定;与上季度和去年同期相比,第二产业的需求比重上升,第三产业的需求比重略有下降。

  从行业需求看,80.8%的企业用人需求集中在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和建筑行业。其中,制造业和建筑业的用人需求占第二产业全部用人需求的94%;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用人需求占第三产业全部用人需求的75%。

  3.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商业和服务业人员既是用人需求的主体,又是求职人员集中的职业。与上季度和去年同期相比,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的供求比重有所增长,商业和服务业人员的供求比重有所下降。从供求状况对比来看,生产设备操作工、商业和服务业人员的需求较大,其求人倍率均大于1,劳动力需求大于供给。

  4.在所有求职人员中,失业人员所占比重为46.9%,外来务工人员占41%。与上季度和去年同期相比,新成长失业青年、就业转失业人员的求职比重下降,外来务工人员,特别是外埠人员的求职比重明显上升。

  5.分性别,女性的求人倍率略高于男性;分年龄,25–34岁年龄组的求人倍率高于其他年龄组;分文化程度,硕士以上文化程度的求人倍率高于其他文化程度。

  6.各技术等级的求人倍率均大于1,劳动力需求大于供给。其中技师、高级技师和高级技能人员的求人倍率较大,分别为2.25、1.84、1.78。

 

  二、产业、行业劳动力需求状况

  本季度104个城市第一、二、三产业需求人数所占比重依次为2%、39.4%和58.6%。从总量结构看,第三产业的用人需求依然占主体地位。与上季度和去年同期相比,第二产业的需求比重分别上升了2.3和4.7个百分点;第三产业的需求比重分别下降了2.4和4.1个百分点。(见表2)

表2. 按产业分组的需求人数

产业

需求人数(人)

所占比重(%)

与上季度相比需求变化(百分点)

与去年同期相比需求变化(百分点)

第一产业

101655

2.0

+0.1

-0.6

第二产业

1977783

39.4

+2.3

+4.7

第三产业

2938815

58.6

-2.4

-4.1

合计

5018253

100

/

/

  从行业需求看,80.8%的企业用人需求集中在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以上各行业的用人需求比重分别为32.5%、15.4%、12.2%、9.9%、6.3%和4.5%。其中,制造业和建筑业的用人需求分别占第二产业全部用人需求的82.5%和11.5%,二者合计达94%;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用人需求分别占第三产业全部用人需求的26.4%、20.9%、16.9%和10.8%,四项合计为75%。

  与上季度和去年同期相比,制造业的需求比重分别增长了2.5和6.1个百分点,建筑业的需求比重与上季度相比没有变化,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1.2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各行业中,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用人需求比重与上季度相比均有所下降;住宿和餐饮业的用人需求比重比上季度上升了0.4个百分点,但比去年同期下降了0.8个百分点;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的需求比重比上季度和去年同期分别上升了0.8和0.1个百分点。(见表3)

表3. 按行业分组的需求人数

行 业

需求人数(人)

所占比重(%)

与上季度相比需求变化(百分点)

与去年同期相比需求变化(百分点)

农、林、牧、渔业

101659

2.0

+0.2

-0.5

采矿业

48690

1.0

+0.1

-0.1

制造业

1632441

32.5

+2.5

+6.1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69458

1.4

-0.1

-0.2

建筑业

226577

4.5

-

-1.2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22588

2.4

-0.1

-0.6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149914

3.0

-

+0.2

批发和零售业

774470

15.4

-0.8

-2.1

住宿和餐饮业

614103

12.2

+0.4

-0.8

金融业

86528

1.7

-0.4

-

房地产业

101733

2.0

-1.0

-0.9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18271

6.3

-1.1

+0.3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32844

0.7

-0.5

-0.2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6277

0.9

+0.3

+0.2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496316

9.9

+0.8

+0.1

教育

42883

0.9

-0.1

-0.1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39534

0.8

-0.2

-0.1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85040

1.7

+0.1

-0.2

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

27908

0.6

-0.1

-0.1

国际组织

1019

0.0

-

-0.1

合计

5018253

100

/

/

 

 

  三、用人单位需求状况

  从用人单位看,企业用人占主体地位,所占比重达97%,机关、事业单位的用人需求比重仅占0.6%,其他单位的用人需求比重为2.4%。

  在企业用人需求中,内资企业占74.3%,其中以私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用人需求较大,比重分别为27%、20.4%和10.6%,国有、集体企业的用人需求比重仅为5.7%;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的用人需求比重为7.6%;外商投资企业的用人需求比重为8.8%;个体经营的用人需求比重为9.3%。

  内资企业的用人需求比重与上季度相比上升了0.7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下降了3.2个百分点;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的需求比重比上季度和去年同期分别上升了0.4和2.4个百分点;外商投资企业的需求比重比上季度下降了0.3个百分点,但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1.6个百分点。(见表4)

表4. 按用人单位性质分组的需求人数

单位性质

需求人数(人)

所占比重(%)

与上季度相比

需求变化

(百分点)

与去年同期相比

需求变化

(百分点)

企业

4865502

97.0

+0.4

+0.1

  内资企业

3614216

74.3

+0.7

-3.2

    国有企业

156834

3.2

-0.8

-0.6

    集体企业

120291

2.5

-0.7

-0.7

    股份合作企业

195618

4.0

+0.4

-0.5

    联营企业

124765

2.6

+0.3

-0.2

    有限责任公司

992349

20.4

-1.3

-

    股份有限公司

515394

10.6

-0.2

-0.5

    私营企业

1312654

27.0

+2.0

-1.3

    其他企业

196311

4.0

+0.9

+0.5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371941

7.6

+0.4

+2.4

  外商投资企业     

428525

8.8

-0.3

+1.6

  个体经营

450820

9.3

-0.8

-0.8

事业

24521

0.5

-0.1

-0.1

机关

7143

0.1

-0.1

-0.1

其他

121087

2.4

-0.3

+0.2

合计

5018253

100

/

/

 

 

  四、职业供求状况

  从各类职业的需求状况看,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商业和服务业人员是用人需求的主体,所占比重分别为35.4%和31.8%,二者合计约占全部用人需求的67.2%。此外,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的需求也比较大,所占比重分别为12.5%和11%。

  与上季度和去年同期相比,商业和服务业人员的需求比重分别下降了3和3.2个百分点;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的需求比重分别上升了5.3和5.1个百分点。

  从求职情况看,求职人数相对集中的职业也是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商业和服务业人员,所占比重分别为31.4%和28.6%,两者合计约占总求职人数的60%。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求职比重分别为13.6%和12.1%。

  与上季度和去年同期相比,商业和服务业人员的求职比重分别下降了0.6和2.8个百分点,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的求职比重分别上升了3.8和4.5个百分点。

  从供求状况对比来看,农林牧渔水利生产人员、生产设备操作工、商业和服务业人员的需求人数大于求职人数,其求人倍率分别为1.08、1.05和1.03;其余各职业类别均处于劳动力供给大于需求的状态,其中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单位负责人的求人倍率较低,分别为0.76和0.78。(见表5)

表5. 按职业分组的供求人数

职业类别

劳动力供求人数比较

需求人数(人)

需求比重(%)

与上季度相比需求变化(百分点)

与去年同期相比需求变化(百分点)

求职人数(人)

求职比重(%)

与上季度相比求职变化(百分点)

与去年同期相比求职变化(百分点)

求人倍率

与上季度相比供求变化

与去年同期相比供求变化

单位负责人

130561

2.6

-1.0

-0.5

160699

3.1

-1.4

-0.5

0.78

+0.02

-0.03

专业技术人员

625297

12.5

-1.0

+0.5

619931

12.1

-0.8

-

0.96

-0.01

+0.04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551749

11.0

-0.1

-1.1

693720

13.6

-1.1

-1.8

0.76

+0.05

+0.02

商业和服务业人员

1594589

31.8

-3.0

-3.2

1465283

28.6

-0.6

-2.8

1.03

-0.07

-0.01

农林牧渔水利生产人员

83990

1.7

+0.3

-0.6

73582

1.4

+0.1

-0.1

1.08

+0.09

-0.29

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

1775309

35.4

+5.3

+5.1

1608006

31.4

+3.8

+4.5

1.05

+0.04

-

其他

256758

5.1

-0.4

-0.1

241123

4.7

-0.5

+0.1

1.01

+0.02

-0.05

无要求

/

/

/

/

253563

5.0

0.4

+0.6

/

/

/

合计

5018253

100

/

/

5115907

100

/

/

/

/

/

  五、求职人员分类状况

  在所有求职人员中,失业人员所占比重为46.9%,其中,新成长失业青年占19.4%(在新成长失业青年中应届高校毕业生占39.3%),就业转失业人员占15.7%,其他失业人员占11.8%;外来务工人员的比重为41%,外来务工人员是由本市农村人员和外埠人员组成,其所占比重分别为15.1%和25.9%。

  与上季度和去年同期相比,失业人员的求职比重分别下降了7.9和7.2个百分点,其中,新成长失业青年的求职比重分别下降了2.2和1.8个百分点,就业转失业人员的求职比重分别下降了5.9和2.4个百分点;外来务工人员的求职比重与上季度和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了10.1和11.1个百分点,其中,本市农村人员的求职比重有所下降,外埠人员的求职比重明显上升。(见表6)

 

表6. 按求职人员类别分组的求职人数

求职人员类别

求职人数(人)

所占比重(%)

与上季度相比求职变化(百分点)

与去年同期相比求职变化(百分点)

新成长失业青年

990879

19.4

-2.2

-1.8

其中:应届高校毕业生

389419

39.3

+5.0

+3.7

就业转失业人员

805459

15.7

-5.9

-2.4

其他失业人员

602269

11.8

+0.3

-3.0

在业人员

241843

4.7

-1.1

-1.1

下岗职工

218145

4.3

-1.0

-2.3

退休人员

28342

0.6

-0.1

-0.2

在学人员

132738

2.6

-

-0.4

本市农村人员

771933

15.1

-

-1.8

外埠人员

1324299

25.9

+10.1

+12.9

合计

5115907

100

/

/

 

  六、招聘、应聘条件状况

  1.性别

  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需求看,69.8%的用人需求对求职者的性别有明确要求;其中,对男性的需求比重为36.2%,对女性的需求比重为33.6%。与上季度和去年同期相比,用人单位对求职者性别无要求的需求比重分别上升了5.4和7个百分点。

  从求职者的性别结构看,男性的求职人数多于女性,所占比重分别为55.6%和44.4%。

  从供求状况对比看,男性的求人倍率为0.93,女性的求人倍率为1.04。(见表7)

表7. 按性别分组的供求人数

性别

劳动力供求人数比较

需求人数(人)

需求比重(%)

与上季度相比需求变化(百分点)

与去年同期相比需求变化(百分点)

求职人数(人)

求职比重(%)

与上季度相比求职变化(百分点)

与去年同期相比求职变化(百分点)

求人倍率

与上季度相比供求变化

与去年同期相比供求变化

1815684

36.2

-1.8

-4.2

2842744

55.6

+1.4

-0.3

0.93

-

-

1687592

33.6

-3.6

-2.8

2273163

44.4

-1.4

+0.3

1.04

-

+0.01

无要求

1514977

30.2

+5.4

+7.0

/

/

/

/

/

/

/

合计

5018253

100

/

/

5115907

100

/

/

/

/

/

 

  2.年龄

  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年龄要求看,87.4%的用人需求对劳动者的年龄都有所要求。16–34岁之间的劳动者构成单位用人需求的主体,占总体需求的66.3%;其中,对16–24岁、25–34岁之间劳动者的需求比重分别为33.7%和32.6%。与上季度和去年同期相比,用人单位对16-24岁求职者的需求比重分别上升了2.6和2.3个百分点。

  从求职者的年龄构成来看,求职者同样以年龄在16-34岁之间为主体,16–34岁的求职者约占总求职人数的73.7%;其中,16–24岁之间的求职者占40.5%,25–34岁之间的求职者占33.2%。与上季度和去年同期相比, 16-24岁的求职者比重分别上升了6.9和6.1个百分点。

  从供求状况对比看,16–24岁、25–34岁、35-44岁、45岁以上各年龄组的求人倍率分别为0.94、1.09、0.95和0.80。 (见表8)

表8. 按年龄分组的供求人数

年龄

劳动力供求人数比较

需求人数(人)

需求比重(%)

与上季度相比需求变化(百分点)

与去年同期相比需求变化(百分点)

求职人数(人)

求职比重(%)

与上季度相比求职变化(百分点)

与去年同期相比求职变化(百分点)

求人倍率

与上季度相比供求变化

与去年同期相比供求变化

16-24岁

1691048

33.7

+2.6

+2.3

2072528

40.5

+6.9

+6.1

0.94

-0.07

-0.06

25-34岁

1637593

32.6

-3.7

-0.3

1698491

33.2

-3.7

-1.2

1.09

+0.02

+0.05

35-44岁

791383

15.8

-1.2

-2.6

957878

18.7

-1.3

-2.9

0.95

+0.02

+0.01

45岁以上

263472

5.3

+0.2

-0.6

387010

7.6

-1.8

-1.9

0.80

+0.17

+0.08

无要求

634757

12.6

+2.0

+1.2

/

/

/

/

/

/

/

合计

5018253

100

/

/

5115907

100

/

/

/

/

/

  3.文化程度

  从用人单位对求职者文化程度的要求来看,约88.2%的用人单位对求职者的文化程度有要求。要求高中文化程度的用人需求占总体需求的39%,其中对职高、技校、中专文化程度求职者的需求占59.6%;对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求职者的需求比重为26.8%;对大专文化程度求职者的需求比重为15.7%;对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求职者的需求比重为6.7%。

  从求职者的文化程度来看,高中文化程度的求职者是劳动力市场的求职主体,占全部求职者的44%,其中60.6%的求职者是职高、技校、中专文化程度;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求职比重为30.7%;大专文化程度的求职比重为17.7%;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求职比重为7.5%。 

  从供求状况对比看,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高中、大专、大学、硕士以上各文化程度的求人倍率分别为0.97、0.99、0.99、0.97和1.49。(见表9)

表9. 按文化程度分组的供求人数

文化程度

劳动力供求人数比较

需求人数(人)

需求比重(%)

与上季度相比需求变化(百分点)

与去年同期相比需求变化(百分点)

求职人数(人)

求职比重(%)

与上季度相比求职变化(百分点)

与去年同
期相比求
职变化

(百分点)

求人
倍率

与上季度相比供求变化

与去年同期相比供求变化

初中及以下

1346046

26.8

+2.0

-0.3

1572142

30.7

+4.1

+2.8

0.97

-0.06

-0.08

高中

1959330

39.0

-0.4

+0.1

2253093

44.0

+0.1

+0.2

0.99

-0.01

+0.02

  职高、技校、中专

1167763

59.6

+0.3

+5.0

1365875

60.6

+2.1

+5.5

0.97

-0.04

+0.01

大专

790106

15.7

-0.1

-0.6

906976

17.7

-2.8

-2.5

0.99

+0.12

+0.10

大学

319677

6.4

-0.9

-0.5

374432

7.3

-1.3

-0.6

0.97

+0.03

+0.02

硕士以上

12705

0.3

-0.1

-

9264

0.2

-0.1

-0.1

1.49

-0.06

+0.15

无要求

590389

11.8

-0.4

+1.4

/

/

/

/

/

/

/

合计

5018253

100

/

/

5115907

100

/

/

/

/

/

 

 

  4.技术等级或职称

  从用人需求对技术等级要求看,对技术等级有明确要求的占总需求人数的53.2%,主要集中在初级技能人员、中级技能人员和技术员、工程师,其所占比重合计为45.8%。

  从求职人员的技术等级构成来看,49%的求职者都具有某种技术资格等级,主要集中在初级技能、中级技能和技术员、工程师,其所占比重合计为43.8%。求职人员的技术等级构成与用人需求的技术等级结构基本一致。

  从供求状况对比看,各技术等级的求人倍率均大于1,劳动力需求大于供给。其中技师、高级技师和高级技能人员的求人倍率较大,分别为2.25、1.84、1.78。(见表10)

表10. 按技术等级分组的供求人数

技术等级

劳动力供求人数比较

需求

人数

(人)

需求

比重

(%)

与上季度

相比需求

变化

(百分点)

与去年

同期相比

需求变化

(百分点)

求职

人数

(人)

求职

比重

(%)

与上季度

相比求职

变化

(百分点)

与去年

同期相比

求职变化

(百分点)

求人

倍率

与上季度

相比供求

变化

与去年

同期相比

供求变化

职业资格五级(初级技能)

963966

19.2

+0.3

-

1001642

19.6

+0.9

-0.5

1.42

-

+0.02

职业资格四级(中级技能)

536900

10.7

+0.5

-0.3

519292

10.2

+0.2

+0.4

1.49

+0.05

-0.07

职业资格三级(高级技能)

180326

3.6

-0.6

-0.2

136833

2.7

-0.8

-

1.78

+0.18

-0.02

职业资格二级(技师)

100175

2.0

-0.5

-

56026

1.1

-0.2

-

2.25

-0.11

+0.05

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

39011

0.8

-0.1

-0.2

28263

0.6

+0.1

+0.3

1.84

-0.52

-1.52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技术员)

549441

10.9

-1.0

+1.1

501042

9.8

-1.1

-0.4

1.56

+0.05

+0.16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工程师)

248969

5.0

-0.5

+0.2

213286

4.2

-0.3

+0.5

1.63

-0.01

-0.09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高级工程师)

50687

1.0

-0.2

-

50665

1.0

+0.3

+0.4

1.46

-0.74

-0.61

无技术等级或职称

/

/

/

 

2608858

51.0

+0.9

-0.5

/

/

/

无要求

2348778

46.8

+2.2

-0.8

/

/

/

/

/

/

/

合计

5018253

100

/

/

5115907

100

/

/

/

/

/

  七、部分城市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

  不同城市的经济结构不同,对劳动力的需求也不同,其劳动力市场职业供求对比的差异十分明显(见表11)。


表11. 部分城市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对比

城市

求人倍率

第二产业需求

第三产业需求

岗位空缺大于求职人数缺口最大的前三个职业

 

岗位空缺小于求职人数缺口最大的前三个职业

 

岗位空缺与求职者比例

岗位空缺与求职者比例

上海

0.94

14%

85.9%

机械冷加工人员

44:1

社会中介服务人员

1:10

 

 

 

 

裁剪缝纫人员

8:1

电子元件制造人员

1:12

 

 

 

 

美容美发人员

19:1

营业人员、收银员

1:5

重庆

1.04

46.5%

53.1%

电子元件制造人员

6:1

营业人员、收银员

1:3

 

 

 

 

搬运、包装人员

4:1

工件表面处理加工人员

1:26

 

 

 

 

电子器件制造人员

11:1

行政事务人员

1:3

长春

0.79

26.9%

70.6%

餐厅服务员、厨工

3:1

简单体力劳动人员

1:2

 

 

 

 

机械冷加工人员

4:1

财会人员

1:2

 

 

 

 

推销展销人员

3:1

机动车驾驶人员

1:3

济南

1.09

37.2%

59.8%

机动车驾驶人员

2:1

饭店服务人员

1:4

 

 

 

 

物业管理人员

2:1

中餐烹饪人员

1:3

 

 

 

 

财会人员

2:1

治安保卫人员

1:3

石家庄

0.95

15.6%

84.4%

购销人员

2:1

营业人员、收银员

1:2

 

 

 

 

推销展销人员

2:1

财会人员

1:2

 

 

 

 

保险业务人员

2:1

治安保卫人员

1:2

福州

1.22

64%

35.4%

鞋帽制作人员

2:1

营业人员、收银员

1:3

 

 

 

 

裁剪缝纫人员

2:1

治安保卫人员

1:2

 

 

 

 

电子器件制造人员

2:1

机动车驾驶人员

1:2

武汉

1.23

30.3%

67%

推销展销人员

4:1

机动车驾驶人员

1:4

 

 

 

 

机械设备装配人员

3:1

物业管理人员

1:4

 

 

 

 

简单体力劳动人员

3:1

秘书、打字员

1:3

郑州

0.64

9.5%

90.1%

简单体力劳动人员

3:1

推销展销人员

1:3

 

 

 

 

保险业务人员

3:1

财会人员

1:3

 

 

 

 

商品监督和市场管理员

2:1

计算机工程技术人员

1:3

昆明

1.11

26.1%

70.9%

餐厅服务员、厨工

5:1

机动车驾驶人员

1:2

 

 

 

 

保育、家庭服务员

5:1

物业管理人员

1:2

 

 

 

 

推销展销人员

5:1

治安保卫人员

1:2

成都

0.88

19.3%

77.9%

推销展销人员

2:1

营业人员、收银员

1:2

 

 

 

 

机械冷加工人员

2:1

机动车驾驶人员

1:2

 

 

 

 

部门经理

2:1

秘书、打字员

1:2

 
稿件来源: 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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