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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06年第二季度劳动力市场职业供求状况分析报告
2006-07-24

    一、2006年第二季度全省总体概况(见表1、图1)

  2006年第二季度共收到全省18个地市223家劳动部门所属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所采集的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信息,均为本季度有效数据。

  第二季度全省进入职业介绍机构登记的各类求职人员有616317人,用人单位通过职业介绍机构提供就业岗位451287个,求人倍率约为0.73(求人倍率=需求人数/求职人数)。

  与上季度相比,本季度的需求人数和求职人数分别增加了5万多人和11.7万多人,求人倍率下降了0.07;与去年同期相比,本季度的需求人数和求职人数分别增加了16万多人和21万多人,求人倍率则上升了0.02。

 

表1:2006年第二季度河南省整体供求状况

 

2006年第二季度

与上季度相比变化

与去年同期相比

需求人数(人)

451287

——

——

求职人数(人)

616317

——

——

求人倍率

0.73

-0.07

+0.02

 

 


  根据全省最具代表性的六个城市(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试点城市郑州、开封、洛阳、新乡、安阳、许昌)分别上报的本地2006年第二季度的劳动力市场职业供求状况分析报告所显示的数据,现就我省第二季度的供求总体状况进行分析。

  二、具体供求情况分析

  (一)供求总体情况分析(见表2、图2)

  本季度,六个城市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力市场招聘各类人员约为159890人,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各类求职人员约为255346人,求人倍率约为0.63。

  与上季度相比,本季度的需求人数减少了5000多人,而求职人数则增长了8000多人,求人倍率下降了0.04;与去年同期相比,本季度的需求人数增长了2000多人,而求职人数则减少600多人,求人倍率上升了0.11。

 

表2:供求总体情况

 

需求人数(人)

求职人数(人)

求人倍率

与上季度相比变化

与去年同期 相比变化

本期有效数

159890

255346

0.63

-0.04

+0.11


 

  2006年第二季度全省六个城市劳动力市场职业供求状况主要呈现以下几方面的特征:

  1、总体而言,劳动力市场中劳动力的供给依然大于需求;与上季度和去年同期相比,本季度的需求人数和求职人数均有不同程度的浮动。

  2、以第三产业为主的产业需求结构依然相对稳定;与上季度相比,第三产业的用人需求有所上升;而与去年同期相比,第三产业的需求则有所下降。

  从行业需求看,用人需求依然相对集中在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此外为居民服务和其它服务业、住宿和餐饮业的用人需求。居民服务和其它服务业的用人需求从2005年第三季度起一直保持上升趋势,本季度的需求比重占到10.00%,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则呈现下降趋势。

  3、从用人单位性质看,企业用人需求保持主体地位,占93.80%,其中81.24%的用人需求为内资企业。

  4、从职业类别看,用人需求和求职者的结构没有发生变化,依然主要集中在商业和服务人员、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商业和服务业人员的用人需求连续两个季度呈下降趋势,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的用人需求连续三个季度则呈上升趋势),其次为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从供求状况对比看,其它职业的求人倍率大于1,为最高。

  5、在所有求职人员中,本季度失业人员比重占65.29%。与上季度相比,失业人员上升了0.29个百分点。其中在新成长失业青年中,应届高校毕业生所占的比重保持增长,本季度达到40.54%

  6、从性别分组的供求对比看,男性的求人倍率略高于女性;

  从年龄分组看,所有年龄组的求人倍率均小于1; 25-34岁年龄组的求人倍率最高,仅为0.83;

  从文化程度分组看,需求者和求职者依然主要集中在高中文化程度,分别占需求比重和求职比重的30.45%和47.37%。

  从技术等级或职称分组看,初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技术员、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的求人倍率大于1,其求人倍率依次为1.04、1.05、1.12、、1.24、1.12和2.59。

  (二)产业、行业劳动力需求状况(见表3、图3)

  本季度六个城市第一、二、三产业需求人数所占比重别依次为4.00%、26.06%和69.94%。从总量结构上看,第三产业的用人需求依然占主体地位。

  与上季度相比,第一、二产业的用人需求均有所减少,第三产业的用人需求比重上升了0.31个百分点。与去年同期相比,第一、二产业的用人需求分别上升了2.98和2.2个百分点,而第三产业的用人需求比重则下降了5.80个百分点。

表3:按产业分组的需求人数

产  业

需求人数

(人)

所占比重

(%)

与上季度相比变化(%)

与去年同期相比变化(%)

第一产业

6391

4.00

-0.16

+2.98

第二产业

41668

26.06

-0.15

+2.82

第三产业

111831

69.94

+0.31

-5.80

合   计

159890

100.00

——

——

 

 

 

  从行业需求情况来看,各行业的用人需求依然主要集中在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它服务业,以上四行业的用人需求比重分别占行业需求总量的18.75%、18.69%、9.25%和10.00%。四行业用人需求总量的一半还要多,为56.69%。此外,建筑业的用人需求占5.9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用人需求占4.93%。

  与上季度相比,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及住宿和餐饮业的用人需求均有所下降,分别下降了0.79、1.20和0.86个百分点;居民服务和其它服务业的用人需求的则有所上升,上升了3.50个百分点。

 

 

表4:按行业分组的需求人数

行    业

需求人数

(人)

所占比重

(%)

与上季度相比变化(%)

与去年同期相比变化(%)

农、林、牧、渔业

6225

3.89

+1.06

+2.87

采矿业

452

0.28

-0.06

+0.17

制造业

29987

18.75

-0.79

+2.70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173

0.73

+0.22

+0.38

建筑业

9439

5.90

+0.60

+0.81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493

2.18

+0.33

-0.37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3888

2.43

-1.00

——

批发和零售业

29877

18.69

-1.20

——

住宿和餐饮业

14791

9.25

-0.86

——

金融业

1460

0.91

-0.22

——

房地产业

7413

4.64

-1.00

+1.48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7878

4.93

-0.92

——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902

0.56

-0.06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194

2.62

+0.42

——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15991

10.00

+3.50

——

教育

4850

3.03

+0.82

——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5800

3.63

-0.04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358

2.10

+0.62

——

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

6572

4.11

-0.62

——

国际组织

2147

1.34

-0.83

——

合计

159890

100.00

——

——

 

 


  (三)用人单位需求情况(见表5、图5)

  从用人单位的性质来看,企业的用人需求依然占主体地位,所占比重为93.80%。机关、事业单位的用人需求所占比重为1.44%,其它单位的用人需求比重为4.76%。

  在企业用人需求中,内资企业的用人需求占81.24%,其中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私营企业的用人需求较大,需求比重分别为33.68%、15.21%和14.21%;此外,国有、集体企业的用人需求比重为7.27%;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的用人需求比重为2.58%;外商投资企业的用人需求比重为3.68%;个体经营企业的用人需求比重为8.32%。

  与上季度相比,有限责任公司的用人需求比重上升了2.38个百分点,股份有限公司和私营企业的用人需求比重则分别下降了0.01和0.90个百分点,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的用人需求比重总体下降了1.02个百分点。

表5:按用人单位性质分组的劳动力的需求人数

单位性质

需求人数

(人)

所占比重

(%)

与上季度相比变化(%)

与去年同期相比变化(%)

企业

149977

93.80

-0.79

-0.79

其中:内资企业

129900

81.24

-0.13

——

        国有企业

5534

3.46

-0.74

+0.62

        集体企业

6085

3.81

-0.28

-0.92

        股份合作企业

2100

1.31

-0.77

——

        联营企业

4818

3.01

-0.17

-0.38

        有限责任公司

53850

33.68

+2.38

——

        股份有限公司

24316

15.21

-0.01

——

        私营企业

22724

14.21

-0.90

-6.40

        其它企业

10473

6.55

+0.37

-16.43

     港、澳、台投资企业

4133

2.58

+0.17

+1.93

     外商投资企业

2636

1.65

-0.93

+0.03

     个体经营

13308

8.32

+0.08

——

事业

1823

1.14

+0.71

-0.40

机关

487

0.30

+0.20

-0.02

其他

7603

4.76

-0.12

1.21

合计

159890

100.00

——

——

 

  (四)分职业供求情况分析(见表6、图6)

  从各类职业需求情况看,商业和服务业人员、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依然是用人需求的主体,本季度所占比重分别为38.33%和30.88%,二者合计约占需求总量的69.21%。此外,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用人需求比重为12.66%,对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的用人需求比重为8.25%。

  与上季度相比,商业和服务业人员的用人需求比重下降了0.07百分点,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的用人需求比重分别上升了3.47百分点。

  从求职情况来看,求职人员相对集中的职业依然是商业和服务人员、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所占比重分别为33.23%和24.84%,两者合计约占求职总量的58.07%。其次为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所占比重分别为16.78%和14.17%。求职人员和需求人员的构成基本一致。

  与上季度相比,商业和服务业人员求职人员比重下降了2.48个百分点,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的求职人员比重也下降了1.13和0.33个百分点,而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的求职人员比重则上升了2.14个百分点。

  从供求状况对比来看,其它职业的求人倍率最高,为1.32;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的求人倍率为0.76;商业和服务人员的求人倍率为0.70;专业技术人员的求人倍率为0.55;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的求人倍率为0.30;单位负责人和农林牧渔水利生产人员的求人倍率分别为0.45和0.17。

表6:按职业分组的供求人数

职业类别

劳动力供求人数比较

需求人数(人)

所占比重(%)

与上季度相比变化(%)

与去年同期相比变化(%)

求职人数(人)

所占比重(%)

与上季度相比变化(%)

与去年同期相比变化(%)

求人倍率

与上季度相比变化

与去年同期相比变化

单位负责人

6010

3.76

+0.41

-1.15

13054

5.11

+1.31

+0.81

0.45

-0.13

-0.13

专业技术人员

20245

12.66

-1.71

-0.26

36116

14.14

-1.13

+3.46

0.55

-0.06

-0.06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13184

8.25

-1.11

-1.87

42848

16.78

-0.33

+1.11

0.30

-0.06

-0.03

商业和服务业人员

61288

38.33

-0.07

-6.73

84856

33.23

-2.48

-3.02

0.70

——

0.07

农林牧渔水利生产人员

335

0.21

-0.26

-0.71

1909

0.75

+0.31

-0.04

0.17

-0.53

-0.42

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

49371

30.88

+3.47

+9.67

63427

24.84

+2.14

-2.57

0.76

-0.02

+0.36

其他

9457

5.91

-0.73

+1.05

6801

2.66

+0.07

+0.01

1.32

-0.30

+0.40

无要求

——

——

——

——

6335

2.48

+0.10

+0.23

——

——

——

合    计

159890

100.00

——

——

255346

100.00

——

——

0.63

-0.04

+0.11

 

 

  (六)求职人员分类状况(见表7、图7)

  在本季度所有求职人员中,失业人员所占比重为65.29%。其中,新成长失业青年占28.50%(在新成长失业青年中应届高校毕业生占40.54%),就业转失业人员占21.38%,其它失业人员占15.41%;此外,下岗职工占12.00%,外来务工人员的比重为17.35%(本市农村人员的比重占7.73%,外埠人员的比重占9.63%)。

  与上季度相比,失业人员所占比重上升了0.37个百分点,其中:新成长失业青年(新成长失业青年中应届高校毕业生上升了3.68个百分点)下降了0.38个百分点,就业转失业人员下降了1.98个百分点,其它失业人员上升了了4.65个百分点;外来务工人员的比重下降了2.33个百分点。

表7:按求职人员类别分组的求职人数

求职人员类别

求职人数

(人)

所占比重

(%)

与上季度相比变化(%)

与去年同期相比变化(%)

新成长失业青年 

72785

28.50

-2.38

+0.97

   应届高校毕业生

29508

40.54

+3.67

——

就业转失业人员 

54589

21.38

-1.98

-5.07

其他失业人员

39347

15.41

+4.65

-3.07

在业人员

6701

2.62

+1.40

+0.66

下岗职工

30636

12.00

-0.16

+2.69

退休人员

2752

1.08

+0.51

+0.78

在学人员

4244

1.66

+0.30

+0.85

本市农村人员

19707

7.72

-2.88

——

外埠人员

24585

9.63

+0.55

——

合计

255346

100.00

——

——

 

  (注:①新成长失业青年是指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从未就业,目前正以某种方式寻找工作的人员,包括初中、高中、职业高中、技校及大中专毕业生中未能升学、参军、被国家统一分配或单位录用的人员,以及其他初次失业的人员。②就业转失业人员是指在登记的城镇失业人员中,从就业状态转为失业状态的人员。)

  (七)招聘、应聘条件状况(见表8、图8)

  1. 性别

  从对劳动者的性别需求看, 53.22%的用人需求对求职者的性别有明确要求。男性的用人需求依然高于女性,其中:对男性的用人需求比重为29.80%,对女性的用人需求比重为23.42%。与上季度和去年同期相比,用人需求对求职者的性别有明确要求的都有所减少。

  从求职者的性别结构看,男性求职人数依然高于女性,其所占比重分别为53.96%和46.04%。

  从供求结构对比来看,男性的求人倍率为0.64,女性的求人倍率为0.61。

表8:按性别分组的供求人数

性别

劳动力供求人数比较

需求人数(人)

所占比重(%)

与上季度相比变化(%)

与去年同期相比变化(%)

求职人数(人)

所占比重(%)

与上季度相比变化(%)

与去年同期相比变化(%)

求人倍率

与上季度相比变化

与去年同期相比变化

47645

29.80

-3.19

-1.11

137773

53.96

-1.21

-6.36

0.64

-0.04

+0.14

37443

23.42

-1.49

-0.91

117573

46.04

+1.21

+6.36

0.61

-0.04

+0.06

无要求

74802

46.78

+4.68

+2.02

——

——

——

——

——

——

——

合  计

159890

100.00

——

——

255346

100.00

——

——

0.63

-0.04

+0.11

 

  2. 年龄(见表9、图9)

  从用人单位对劳动力的年龄要求来看,82.12%的用人需求对劳动者的年龄有明确的要求。16-34岁之间劳动者依然构成单位用人需求的主体,占总体需求的60.39%,其中,对16-24岁之间劳动者的需求占23.51%,对25-34岁之间劳动力的需求占36.88%。

  与上季度相比,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年龄要求上升了0.06个百分点;其中,对16-34岁之间劳动者的用人需求上升了1.53个百分点。

  从求职者的年龄构成来看,求职者同样以年龄在16-34岁之间者为主体,所占比重约占求职总数的68.09%。其中,16-24岁之间的求职者占36.08%,25-34岁之间的求职者占32.01%。求职者的年龄构成与用人需求基本一致。

  与上季度相比,16-34岁之间劳动者的求职下降了1.19个百分点

  从供求状况对比来看,本季度各年龄阶层的求人倍率排名没有发生变化,其中,25-34岁年龄组的求人倍率最高,为0.83;35-44岁年龄组的求人倍率为0.66;16-24岁年龄组的求人倍率为0.52;45岁以上年龄组的求人倍率为0.28。

表9:按年龄分组的劳动力供求信息

年龄

劳动力供求人数比较

需求人数(人)

所占比重(%)

与上季度相比变化(%)

与去年同期相比变化(%)

求职人数(人)

所占比重(%)

与上季度相比变化(%)

与去年同期相比变化(%)

求人倍率

与上季度相比变化

与去年同期相比变化

16-24岁

37589

23.51

+1.09

-2.18

92129

36.08

+0.34

-4.34

0.52

-0.02

+0.05

25-34岁

58969

36.88

+0.44

+4.23

81734

32.01

-1.53

+1.38

0.83

-0.01

+0.13

35-44岁

30252

18.92

-2.51

+6.89

55367

21.68

+0.46

+0.91

0.66

-0.13

+0.22

45岁以上

4499

2.81

+0.93

+0.16

26116

10.23

+0.74

+2.05

0.28

+0.03

-0.03

无要求

28581

17.88

+0.06

-9.11

—— 

——

——

——

——

——

——

合  计

159890

100.00

——

——

255346

100.00

——

——

0.63

-0.04

+0.11

 


  3. 文化程度(见表10、图10)

  从用人单位对求职者文化程度的要求来看,约73.46%的用人单位对求职者的文化程度有明确要求。要求高中文化程度的用人需求约占总体需求的30.45%(58.61%的用人需求是对具有职高、技校、中专文化程度的要求);对具有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用人需求比重为20.29%;对具有大专文化程度的用人需求比重为17.10%;对具有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的用人需求比重为4.61%。

  与上季度相比,用人单位对求职者有明确要求的分别上升了3.75个百分点。

  从求职者的文化程度来看,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求职者依然是劳动力市场的求职主体,占全部求职者的47.37%(58.20%的求职人员为具有职高、技校、中专文化程度的求职者);初中及以下、大专文化程度的求职比重分别为22.22%、23.18%;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求职比重为3.84%。

  从供求状况对比情况来看,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高中、大专、大学、硕士以上各文化程度求人倍率分别为0.74、0.57、0.63、0.65和0.50。职高、技校、中专文化程度的求人倍率为0.78。

表10:按文化程度分组的供求人数

文化程度

劳动力供求人数比较

需求人数(人)

所占比重(%)

与上季度相比变化(%)

与去年同期相比变化(%)

求职人数(人)

所占比重(%)

与上季度相比变化(%)

与去年同期相比变化(%)

求人倍率

与上季度相比变化

与去年同期相比变化

初中及以下

32439

20.29

+1.45

+10.55

56734

22.22

-6.04

+0.42

0.74

+0.09

+0.35

高中

48691

30.45

-0.85

-11.17

120953

47.37

+0.06

-5.28

0.57

-0.07

——

职高、技校、中专

28538

58.61

+0.46

——

66158

54.70

-3.50

——

0.78

-0.09

——

大专

27338

17.10

+1.16

+2.69

59197

23.18

+2.14

+0.70

0.63

-0.08

+0.14

大学

8966

5.61

+1.99

+1.01

18415

7.21

+3.83

+4.16

0.65

-0.27

-0.29

硕士以上

15

0.01

——

——

47

0.02

+0.01

——

0.50

-0.19

+0.11

无要求

42441

26.54

-3.75

-3.08

——

——

——

——

——

——

——

合计

159890

100.00

——

——

255346

100.00

——

——

0.63

-0.04

+0.11

 

  4. 技术等级或职称(见表11、图11)

  从用人需求对技术等级要求来看,37.64%的用人单位对具有某种技术等级都有明确的要求,依然主要集中在职业资格五级(初级技能)、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技术员),所占比重分别为13.52%、10.37%,合计为23.89%。此外,职业资格四级(中级技能)的需求比重为5.15%,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需求比重为3.84%。

  与上季度相比,对具有某种技术等级资格的需求比重下降了1.16个百分点。

  从求职人员的技术等级构成来看,36.18%的求职者具有某种技术资格等级,主要集中在职业资格五级(初级技能)、职业资格四级(中级技能)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技术员),所占比重分别为13.23%、7.02%和7.67%,三者合计为27.92%。

  与上季度相比,具有某种技术等级资格的求职人员下降了0.91个百分点。

  从供求状况对比来看,职业资格五级(初级技能)、职业资格二级(技师)、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技术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工程师)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高级工程师)的求人倍率大于1,其求人倍率依次是为1.04、1.05、1.12、1.24、1.12和2.59。

表11:按技术等级或职称分组的供求人数

技术等级

劳动力供求人数比较

需求人数(人)

所占比重(%)

与上季度相比变化(%)

与去年同期相比变化(%)

求职人数(人)

所占比重(%)

与上季度相比变化(%)

与去年同期相比变化(%)

求人倍率

与上季度相比变化

与去年同期相比变化

职业资格五级(初级技能)

21613

13.52

-0.13

+3.78

33097

12.96

-0.27

+5.47

1.04

-0.05

+0.03

职业资格四级(中级技能)

8232

5.15

+0.89

-0.62

17925

7.02

+0.30

+2.11

0.85

+0.02

-0.1

职业资格三级(高级技能)

2218

1.39

-0.18

-1.79

6359

2.49

+0.23

+0.02

0.69

-0.13

-0.31

职业资格二级(技师)

3051

1.91

-0.03

-0.05

4631

1.81

-0.81

-0.71

1.05

+0.15

+0.31

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

1452

0.91

-0.05

-0.45

1985

0.78

-0.44

-1.05

1.12

+0.19

+0.4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技术员)

16584

10.37

-2.33

+3.76

19582

7.67

-0.46

+2.60

1.24

-0.21

+0.23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工程师)

6136

3.84

+0.36

-2.87

8394

3.29

+0.53

+1.35

1.12

-0.13

-1.02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高级工程师)

894

0.56

-0.13

-0.38

407

0.16

+0.01

-0.05

2.59

-0.78

-0.01

无技术等级或职称

——

——

——

——

162966

63.82

+0.91

-9.73

——

——

——

无要求

99710

62.36

+1.61

-1.37

——

——

——

——

——

——

——

合    计

159890

100.00

——

——

255346

100.00

——

——

0.63

-0.04

+0.11

 

 

 


  (八)各城市职业供求情况比较(见表12)

 

表12.1:需求大于求职的前十个职业

排名

郑州市

开封市

洛阳市

安阳市

新乡市

许昌市

1

力工

焊工

推销员

推销员

生产运输简单体力工人

推销展销人员

2

保险业务人员

车工

机械加工工

缝纫工

推销员

机械冷加工工

3

商品监督和市场管理员

裁剪缝纫工

计算机网络工程师

力工

车工

体力工人

4

清洁工

木工

保育、家庭服务员

餐厅服务员

商业服务业人员

裁减缝纫工

5

机械冷加工工

浴池服务人员

装饰装修工

美容美发师

焊工

机械热加工工

6

餐厅服务员、厨工

餐厅服务员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家政服务

钳工

治安保卫人员

7

部门经理

推销员

美容美发人员

车工

冲压工

纺纱人员

8

保育、家庭服务员

建筑技术工人

治安保卫人员

木工

机械制造加工工

幼儿教师

9

秘书、打字员

家电维修人员

销售和营销经理

物业管理人员

裁剪缝纫工

餐厅服务员

10

裁剪缝纫工

畜牧业生产人员

保险业务员

工程人员

加工中心操作工

部门经理

 

表12.2:需求小于求职的前十个职业

排名

郑州市

开封市

洛阳市

安阳市

新乡市

许昌市

1

推销展销人员

力工

司机

保安

机动车驾驶员

机动车驾驶员

2

计算机工程技术人员

营业员

秘书

车工

财会人员

行政业务人员

3

财会人员

行政业务人员

财会人员

机械设备工

治安保卫人员

收银员

4

行政办公人员

财会人员

部门经理及管理人员

会计

部门经理及管理人员

保洁工

5

普通电力设备检修工电工

机动车驾驶员

话务员

纺织印染工

计算机服务经理

保管人员

6

机动车驾驶员

话务员

营业员

纸品制作工

保管人员

计算机工程技术人员

7

保管人员

机修设备装配工

收银员

普工

行政办公人员

中学教师

8

治安保卫人员

保管人员

力工

幼师

秘书

检验、计量人员

9

健身娱乐场所服务员

物业管理

餐饮服务人员

电工

教学人员

电工

10

供水供热人员、锅炉工

秘书

保管人员

清洁工

营业员

锅炉工

表12.3 六城市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对比

城市

求人

倍率

第二产业需求

第三产业需求

岗位空缺大于求职人数缺口最大的前三个职业

岗位空缺与求职者比例

岗位空缺小于求职人数缺口最大的前三个职业

岗位空缺与求职者比例

郑州

0.54

7.39%

92.25%

力工

2:1

推销展销人员

1:3

保险业务人员

2:1

计算机工程技术人员

1:5

商品监督和市场管理员

3:1

财会人员

1:6

开封

0.72

48.44%

51.00%

焊工

3:1

力工

1:7

车工

3:1

营业员

1:3

裁剪缝纫工

4:1

行政业务人员

1:4

洛阳

0.56

41.38%

57.65%

推销员

2:1

司机

1:12

机械加工工

2:1

秘书

1:3

计算机网络工程师

2:1

财会人员

1:3

安阳

0.85

27.93%

54.00%

推销员

3:1

保安

1:3

缝纫工

2:1

车工

1:8

力工

1:1

机械设备工

1:5

新乡

0.58

46.40%

52.80%

生产运输简单体力工人

2:1

机动车驾驶员

1:5

推销员

6:1

财会人员

1:6

车工

3:1

治安保卫人员

1:2

许昌

0.89

30.99%

68.00%

推销展销人员

2:1

机动车驾驶员

1:3

机械冷加工工

2:1

行政业务人员

1:2

体力工人

3:1

收银员

1:3

                 

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河南省监测中心

                                                二○○六年七月二十日

 
稿件来源: 河南省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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