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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工作圆满完成。全省共实现并轨130万人,共为并轨人员兑现经济补偿金108.7亿元,并轨人员社会保险关系得到接续,80%以上续保缴费。
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基本形成,覆盖范围逐步扩大。全省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55.94万人,比上年增加16.94万人,增长3.9%。其中参保职工324.96万人,
离退休人员130.98万人,通过多方面筹集资金,确保了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99.44万人,年末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人员为7.49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达到283.02万人,比上年增加13.07万人,增长4.8%。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从无到有,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36.69万人和35.27万人,标志着全省五项社会保险全面建立。
图14 参加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的职工人数
年末全省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床位4.52万张,收养各类人员
3.6万人。城镇建立各种社区服务设施0.3万个。全省销售社会福利彩票9.6亿元,筹集社会福利资金近3.36亿元,直接接收社会捐赠款0.8亿元。城镇共有低保人员136.02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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