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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兰州市2005年第三季度劳动力市场职业供求状况分析
2005-10-20

  本分析材料所列举职业供求信息是依据兰州中心劳动力市场统计数据,不含其它职业中介机构的数据。

  一、供求总体情况

  2005年第三季度,进入兰州中心劳动力市场各类求职人员为2838人,比上季
度减少27%。其中男性为1282人,占求职总数的47.17%,女性为1556人,占求职总数的51.82%;城镇失业人员949人,占求职总数的33.44%,下岗职工889人,占求职总数的31.32%,新成长的失业人员682人,占求职总数的24.03%,外来务工人员257人,占求职总数的9.05%。通过数据可以看出:进入兰州中心劳动力市场的各类求职人员数比上季度及去年同期均减少较多,求职人员以本市人员为主。

  用工单位通过兰州中心劳动力市场招聘各类人员11231人,比上季度减少0.119%。求人倍率为3.96。

表1. 供求总体人数

 

需求人数

求职人数

求人倍率

本期有效数

11231

2838

3.96

 

  二、分行业劳动力需求

  1、从产业需求看:

  第三产业需求10430人,占需求人数的92.87%,

  第二产业需求801人,占需求人数的7.13%,

  第三产业仍是吸纳就业的主体产业。

表2. 按产业分组的需求人数

产业

需求人数

所占比重

第一产业

0

0

第二产业

801

7.13

第三产业

10430

92.87

合计

11231

100

 

  2、行业需求看:

   批发、零售、餐饮业需求6571人,占总需求总数的58.51%。社会服务业需求1937人,占总需求总数的17.25%。金融、保险业需求1438人,占总需求的12.80%。以上三种行业需求人数占总需求数的88.56%。

表3. 按行业分组的需求人数

行业

需求人数

所占比重

农、林、牧、渔业

0

0

采矿业

0

0

制造业

0

0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272

2.42

建筑业

156

1.39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47

1.31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0

0

批发和零售业

2250

20.03

住宿和餐饮业

4321

38.47

金融业

1438

12.80

房地产业

395

3.52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0

0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0

0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0

0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1937

17.25

教育

0

0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204

1.82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67

0.60

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

44

0.39

国际组织

0

0

合计

11231

100

  注:“农、林、牧、渔业”数等于 “第一产业”数。

  “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和“建筑业”合计数等于 “第二产业”数。

  其他各栏合计数等于 “第三产业”数。

  三、用人单位需求情况

  私营企业用人需求4754人,占总需求量的43.30%;股份制企业需求3624人,占总需求量的33.01%;国有、集体企业需求2087人,占总需求量的19.01%。私营和股份制企业仍是用工需求的主体。

表4 按用人单位性质分组的需求人数

单位性质

需求人数

所占比重

企业

内资企业

国有企业

984

8.96

集体企业

1103

10.05

股份合作企业

1624

14.79

联营企业

253

2.30

有限责任公司

3225

29.38

股份有限公司

1508

13.74

私营企业

1967

17.92

其他企业

0

0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221

2.01

外商投资企业

39

0.36

个体经营

54

0.49

事业

103

0.92

机关

69

0.61

其他

81

0.72

合计

11231

100

 

  四、  分职业供求情况分析

表5. 按职业分组的供求人数

职业类别

劳动力供求人数比较

需求人数

所占比重

求职人数

所占比重

求人倍率

单位负责人

172

1.53

47

1.66

3.66

专业技术人员

920

8.19

49

1.73

18.78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2797

24.90

865

30.48

3.23

商业和服务业人员

5805

51.69

1122

39.53

5.17

农林牧渔水利生产人员

0

0

0

0

0

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

1321

11.76

693

24.42

1.91

其他

216

1.91

62

2.18

3.48

无要求

 

 

0

0

 

合计

11231

100

2838

100

3.96

  注:关于出现“无要求”时求人倍率的计算,表中求职“无要求”一栏如出现数据,可按照表中前七栏的实际需求人数所占权数分配到各栏(小数点四舍五入),再以需求人数 / [求职人数(实际)+加权计入数],得出求人倍率。但表中不需体现加权分配后的人数,仍只填写实际求职数。

 

 

表6:需求大于求职缺口最大的十个职业(职业小类)

职业

职业代码

劳动力供求人数比较

需求人数

求职人数

缺口数

求人倍率

1.

治安保卫人员

3020200

2047

252

1796

2.

保险业务人员

2070200

1265

120

1145

3.

餐饮服务人员

4030000

1401

162

1238

4.

物业管理人员

4070200

1057

64

993

5.

市场业务员

4010103

927

114

813

6.

市场营销员

4010104

624

40

584

7.

健身娱乐场所服务人员

4040300

521

18

503

8.

推销员

4010201

1175

12

1163

9.

饭店服务人员

4040100

181

13

167

10.

部门经理和管理人员

1050100

195

15

181

 

表7:需求小于求职缺口最大的十个职业(职业小类)

 

职业

职业代码

劳动力供求人数比较

需求人数

求职人数

缺口数

求人倍率

1.

普工、操作工

6270200

1024

1070

46

2.

机动车驾驶员

6240100

235

345

110

3.

家庭服务员

4071202

271

306

35

4.

环境卫生人员

4071300

63

66

3

5.

营业员

4010101

44

53

10

6.

焊工

6040205

39

51

12

7.

财务人员

2060300

33

36

3

8.

包装工

6270100

24

35

12

9.

铣工

6040102

19

21

2

10.

铸造工

6040201

4

13

9

  注:表6、表7,按“缺口数”进行职业排行,职业和职业代码务必按职业小类填报。

 

  五、  求职人员分类

表8 按求职人员类别分组的求职人数

求职人员类别

求职人数

所占比重

新成长失业青年

682

24.03

 

应届高校毕业生

223

32.70

就业转失业人员

949

33.44

其他失业人员

121

4.26

在业人员

2

0.07

下岗职工

889

31.32

退休人员

5

0.18

在学人员

54

1.90

本市农村人员

21

0.74

外埠人员

115

4.05

合计

11231

100

  注:新成长失业青年是指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从未就业,目前正以某种方式寻找工作的人员,包括初高中、职业高中、技校及大中专毕业生中未能升学、参军、被国家统一分配或单位录用的人员。

  就业转失业人员是指在登记的失业人员中,从就业状态转为失业状态的人员

 

  六、  招聘、应聘条件情况

  1、性别

  男性需6206人,占总需求的55.26%;女性需4285人,占总需求数38.15%;无性别要求的740人,占总需求数的6.59%。

表9 按性别分组的供求人数

性别

劳动力供求人数比较

需求人数

所占比重

求职人数

所占比重

求人倍率

6206

55.26

1282

45.17

5.10

4285

38.15

1556

54.83

3.01

无要求

740

6.59

 

 

 

合计

11231

100

2838

100

3.96

  注:关于出现“无要求”时求人倍率的计算,表中需求“无要求”一栏如出现数据,按照表中男、女的实际求职人数比例所占权数分配到各栏(小数点四舍五入),再以[需求人数(实际)+加权计入数] /求职人数,得出求人倍率。但表中不需体现加权分配后的男女需求人数,仍只填写实际需求数。以下“年龄”、“文化程度”、“技术等级” 中需求“无要求”一栏处理方法同此表。

  2、年龄

表10 按年龄分组的供求人数

年龄

劳动力供求人数比较

需求人数

需求比重

求职人数

求职比重

求人倍率

16-24岁

5826

51.87

446

15.72

13.13

25-34岁

3757

33.45

1422

50.11

2.71

35-44岁

1032

9.19

906

31.92

1.21

45岁以上

423

3.77

64

2.26

6.68

无要求

193

1.72

 

 

 

合计

11231

100

2838

100

3.96

  注:16-24岁组人数指的是满16岁而未满25岁的人数。

  出现跨年龄分组的需求时,手工统计可采取平分到所跨越的分组中,余数按照“就低不就高”逐一加到分组中;也可采用“性别”中“无要求”的处理办法。按照需求所跨年龄组各组实际求职人数比例分别加权后(小数点四舍五入),再以“[需求人数(实际)+加权计入数] /求职人数”,得出求人倍率。但表中不需体现加权分配后的需求人数,仍只填写实际需求数。

 

 

  3、文化程度

表11 按文化程度分组的供求人数

文化程度

劳动力供求人数比较

需求人数

需求比重

求职人数

求职比重

求人倍率

初中及以下

2715

24.17

838

29.53

3.25

高中

3266

52.66

753

51.73

4.04

 

职高、技校、中专

2648

44.78

715

48.71

3.71

大专

2099

18.69

431

15.19

4.88

大学

473

4.21

101

3.56

4.69

硕士以上

0

0

0

0

0

无要求

30

0.27

 

 

 

合计

11231

100

2838

100

3.96

  4、技术等级或职称

表12 按技术等级分组的供求人数

技术等级

劳动力供求人数比较

需求人数

需求比重

求职人数

求职比重

求人倍率

职业资格五级(初级技能)

4729

42.11

889

31.32

5.37

职业资格四级(中级技能)

1335

11.89

335

11.80

4.04

职业资格三级(高级技能)

864

7.69

196

6.91

4.46

职业资格二级(技师)

1038

9.24

145

5.11

7.21

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

516

4.59

63

2.22

8.24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1844

16.42

476

16.77

3.92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446

3.97

106

3.74

4.26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16

2.81

53

1.87

6.01

无技术等级或职称

 

 

575

20.26

0.05

无要求

143

1.27

 

 

 

合计

11231

100

2838

100

3.96

 

  对求职状况的分析

  2005年第三季度进入兰州中心劳动力市场的各类求职人员数均比去年同期减少较多,在求职总数中所占比例变化不大,仍以本市下岗失业人员为求职主体。自去年以来用工单位虽然普遍放宽了对求职人员的性别、年龄和文化程度的要求。但是其中大部分是保安、家政、业务员等下岗失业职工不感兴趣的工种,而服务员等普通工种工资较低,因此对求职者吸引力不大。另外,外地用工量虽然较大,但是本市人员愿去的不多。随着我市劳动力市场运行的逐渐规范,求职者的求职心态也逐渐成熟,不象过去那样不顾自身条件,盲目求职报名。本季度各县、区劳务市场和省、市人才市场相继举办大型秋季招聘会,使相当一部分求职人员分流。因此本季度求职人员减少较多,需求比例继续增大,求人倍率为3.96。

 
稿件来源: 兰州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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