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数据分析>>>重点城市分析报告>>>河南省
 
 
河南省郑州市人力资源市场2005年二季度职业供求状况季度分折报告
2005-07-29

  二季度,在我市各人力资源市场登记招聘的用人单位有4970家次,招聘岗位53367个,进入市场的各类求职人员有118362人次;求人倍率为0.45,劳动力供大于求。报告中的统计数据,来源于市就业服务四级信息网络系统、县(市)
、区、街道、社区就业服务机构和职介机构。

 

1:供求总体人数

 

上期结转

本期新增

合计

需求人数

14226

39141

53367

求职人数

32109

86253

118362

求人倍率

 

0.45

  本季度,单位用人需求人数为53367人,求职人数为118362人,其中新增需求人数39141人、新增求职人数86253人,求人倍率为0.45,劳动力总量供大于求。与上季度相比,本季度的需求人数和求职人数分别增长了18114人和51786人,上升幅度分别为51.38%和77.78%。

表2:按产业分组的需求人数

产业

需求人数

所占比重

第一产业

160

0.30%

第二产业

3506

6.57%

第三产业

49701

93.13%

合计

53367

100%

  本季度,我市第一、二、三产业的需求人数所占比重分别为0.30%、6.57%和93.13%,以第三产业为主体的产业需求结构突出。与上季度相比,第二产业的需求比重下降了2.83个百分点,而第三产业的需求比重上升了2.95个百分点;与去年同期相比,第二产业的需求比重下降了2.58个百分点,第三产业的需求比重上升了2.43个百分点。

3:按行业分组的需求人数

行业

需求人数

所占比重

农,林,牧,渔业

160

0.30%

采掘业

48

0.09%

制造业

2935

5.50%

电力煤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01

0.19%

建筑业

422

0.79%

地质勘查业,水利管理业

0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998

1.87%

批发和零贸易,餐饮业

15477

29.00%

金融业,保险业

3042

5.70%

房地产业

1233

2.31%

社会服务业

16181

30.32%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571

1.07%

教育文化艺术和广播电影电视业

1446

2.71%

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

299

0.56%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117

0.22%

其他行业

10337

19.37%

合计

53367

100%

  从行业分组的用人需求看,用人需求主要集中在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社会服务业、制造业及金融业,保险业四大行业,四者合计约占总需求的70.52%。与上季度和去年同期相比,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和社会服务业略有下降,基本稳定;制造业分别下降了2.26和2.79个百分点;金融业,保险业稳步突起,分别上升了0.77和3.72个百分点。除此之外的其他各行业用人需求比重很小,随季度变化也小。

4 :按用人单位性质分组的需求人数

单位性质

需求人数

所占比重

企业

49002

91.82%

其中:(按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分)

 

 

   国有企业

1392

2.84%

   集体企业

1279

2.61%

   私营企业

17200

35.10%

   联营企业

2965

6.05%

   股份制企业

10403

21.23%

   外商投资企业

235

0.48%

   港、澳、台投资企业

29

0.06%

   其他企业

15499

31.63%

事业

1766

3.31%

机关

37

0.07%

其他

2562

4.80%

合计

53367

100%

  从用人单位性质分组看,企业对劳动力的需求占绝对主导地位,占总需求人数的91.82%,其中私营企业和股份制企业的用人需求量大,所占比重分别为35.10%和21.23%。与上季度和去年同期相比,企业用人需求所占比重略有上升。事业、机关、其他的用人需求量相对较小,变化不大。

5:按职业分组的供求人数

职业类别

劳动力供求人数比较

需求人数

所占比重

求职

人数

所占

比重

求人倍率

单位负责人

2610

4.89%

3515

2.97%

0.74

专业技术人员

3420

6.41%

12393

10.47%

0.28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5764

10.80%

13020

11.00%

0.44

商业和服务业人员

28466

53.34%

48682

41.13%

0.58

农林牧渔水利生产人员

48

0.09%

59

0.05%

0.81

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

13059

24.47%

40693

34.38%

0.32

其他

0

 

0

 

 

无要求

 

 

0

 

 

合计

53367

100%

118362

100%

0.45

  本季度,从单位用人需求情况看,商业和服务业人员和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用人需求量较大,其中商业和服务业人员需求比重为53.34%,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需求比重为24.47%。求职状况方面,情况与用人需求大体一致,主要集中在商业和服务业人员和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所占比重分别为41.13%和34.38%。单位负责人和农林牧渔水利生产人员的用人需求及求职需求都很少,所占比重不足5%。从供求状况对比来看,职业大类的求人倍率主要集中在0.50左右。

6:需求大于求职缺口最大的十个职业

职业

职业代码

劳动力供求人数比较

需求人数

求职人数

缺口数

求人倍率

力工

6270300

1804

512

1292

3.52

部门经理

1050100

1627

437

1190

3.72

清洁工

4071300

1135

186

949

6.10

治安保卫人员

3020200

902

192

710

4.70

餐厅服务员、厨工

4030500

864

203

661

4.26

营业人员、收银员

4010100

916

327

589

2.80

保育、家庭服务员

4071200

648

294

354

2.20

秘书、打字员

3010200

422

170

252

2.48

保险业务人员

2070200

437

195

242

2.24

机械冷加工工

6040100

840

607

233

1.38

 

7:需求小于求职缺口最大的十个职业

职业

职业代码

劳动力供求人数比较

需求人数

求职人数

缺口数

求人倍率

推销展销人员

4010200

4634

8025

3391

0.58

财会人员

2060300

3232

6580

3348

0.49

机动车驾驶员

6240100

2310

4221

1911

0.55

计算机工程技术人员

2021300

1237

2105

868

0.59

普通电力设备检修工电工

6070600

839

2012

1173

0.42

行政办公人员

3010000

816

1541

725

0.53

保管人员

4020100

365

805

440

0.45

健身娱乐场所服务员

4040300

314

722

408

0.43

中餐烹饪人员

4030100

583

910

327

0.64

供水供热人员、锅炉工

4070300

120

356

236

0.34

 

表8:按求职人员类别分组的求职人数

求职人员类别

求职人数

所占比重

新成长失业青年

38894

32.86%

就业转失业人员

31756

26.83%

其他失业人员

21625

18.27%

在业人员

2853

2.41%

下岗职工

7386

6.24%

离退休人员

106

0.09%

在学人员

213

0.18%

其他人员

15529

13.12%

合计

118362

100%

 

  在各类求职人员中,各类失业人员为求职群体的主体,占总求职人数的77.96%,其中新成长失业青年占32.86%,就业转失业人员占26.83%,其他失业人员占18.27%。与上季度相比,失业人员的比重增长了1.59个百分点,与去年同期相比,失业人员的比重下降了7.29个百分点。其他类别的人员情况基本稳定,与上季度和去年同期相比,变化不大。

9:按性别分组的供求人数

性别

劳动力供求人数比较

需求人数

所占比重

求职人数

所占比重

求人倍率

6975

13.07%

69171

58.44%

0.46

3880

7.27%

49191

41.56%

0.44

无要求

42512

79.66

 

 

 

合计

53367

100%

118362

100%

0.45

 

  从用人单位对人员性别的需求看,单位对人员性别无要求的占79.66%,与上季度相比增长了8.17个百分点。对人员性别有要求的情况看,男性高于女性。从求职人员情况看,男性占58.44%,女性占41.56%,男性比女性高近17个百分点。但从供求情况看,男女性别求人倍率分别为0.46和0.44。

10:按年龄分组的供求人数

年龄

劳动力供求人数比较

需求人数

所占比重

求职人数

所占比重

求人倍率

16--24岁

12600

23.61%

65028

54.94%

0.44

25--34岁

9323

17.47%

32135

27.15%

0.54

35--44岁

1804

3.38%

14393

12.16%

0.37

45岁以上

219

0.41%

6806

5.75%

0.28

无要求

29421

55.13%

 

 

 

合计

53367

100%

118362

100%

0.45

  从年龄分组的供求人数看,单位用人需求, 16-24岁的劳动者需求比重为23.61%,25-34岁的劳动者需求比重为17.47%,55.13%的用人需求对人员的年龄无要求。在求职人员方面,16-34岁的劳动者是求职的主体,其中16--24岁占54.94%,与上季度相比增长了7.89个百分点;25--34岁占27.15%,与上季度相比下降了2.17个百分点。从供求状况比较看,各年龄段的求人倍率均小于0.60,就业形势依然严峻。

11:按文化程度分组的供求人数

文化程度

劳动力供求人数比较

需求人数

所占比重

求职人数

所占比重

求人倍率

初中及以下

1724

3.23%

13576

11.47%

0.27

高中

20215

37.88%

68674

58.02%

0.44

大专

11111

20.82%

34147

28.85%

0.47

大学

3250

6.09%

1918

1.62%

1.84

硕士以上

0

 

47

0.04%

0.15

无要求

17067

31.98%

 

 

 

合计

53367

100%

118362

100%

0.45

  从文化程度分组的情况看,用人单位对文化程度的要求主要集中在高中、大专和无要求上,其中高中占37.88%,大专占20.82%,无要求占31.98%。在求职人员中,具有高中文化程度占58.02%,大专占28.85%。从供求比较情况看,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高中、大专、大学、硕士以上各文化程度的求人倍率分别为0.27、0.44、0.47、1.84和0.15。

表12:按技术等级分组的供求人数

技术等级

劳动力供求人数比较

需求人数

所占比重

求职

人数

所占比重

求人倍率

职业资格五级(初级技能)

1025

1.92%

3231

2.73%

0.74

职业资格四级(中级技能)

347

0.65%

959

0.81%

0.79

职业资格三级(高级技能)

0

 

106

0.09%

0.43

职业资格二级(技师)

0

 

59

0.05%

0.43

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

0

 

0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955

1.79%

1740

1.47%

0.97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827

1.55%

130

0.11%

6.79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0

 

36

0.03%

0.42

无技术等级或职称

0

 

112101

94.71%

0.42

无要求

50213

94.09%

 

 

 

合计

53367

100%

118362

100%

0.45

 

  从技术等级分组的供求情况看,用人单位对技术等级或职称无要求的占94.09%,基本上是用人单位在招技工和专业技术强的职位时有这方面的要求,而其它绝大多数工种则没有。求职人员中同样也是无技术等级或职称的占多数,比重为94.71%,一方面原因是多数求职者没有技术等级或职业资格证书,另一方面是求职登记时往往忽略这方面信息的填写。

 
稿件来源: 郑州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相关新闻
河南省郑州市人力资源市场2005年一季度职业供求状况季度分折报告05-13
河南省郑州市2005年第一季度职业供求排行榜05-13
河南省郑州市2004年第四季度按求职者技术等级分组劳动力情况分析03-09
河南省郑州市2004年四季度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供求状况季度分折报告02-02
河南省郑州市2004年四季度职业供求排行榜02-01
河南省郑州市2004年三季度职业供求排行榜11-05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京ICP备05071856号

主办单位: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1999-2008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2号 邮编:100716
电话010--84661167 (编辑部) E-MAIL :lmxz@mohrs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