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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我省劳动保障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以促进就业再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重点,协调推进收入分配、劳动关系、劳动保障法制建设、金保工程建设和劳动保障科研工作,劳动保障
各项事业得到新的发展。
职业培训
2004年,我省将职业培训作为促进就业再就业的重要措施和长效措施,把职业培训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摆到十分突出的位置。以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和培养企业急需的技能人才为出发点,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龙头,以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为导向,带动整体职业培训工作。全年共对73.8万人进行了技能培训,其中对21.8万名下岗失业人员进行了再就业培训,培训合格人员实现再就业率74.4%,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同时还组织2.8万名下岗失业人员参加创业培训,培训合格人员创业成功率84.9%。全年共培养新技师7908人,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5322人;培训机电、信息技术、汽车修理和服务类等紧缺技能人才3万多人,其中取得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2.2万人。
技工学校得到巩固和发展。2004年,全省共有技工学校124所,其中,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9所;省部级重点技工学校28所;高级技工学校9所;职业培训学院29所。技工学校的培训层次进一步提高,培训实力增强。2004年,全省技工学校招收新生4.3万人,比上年增加0.7万人;毕业学生2.4万人,比上年增加0.7万人;在校技工学校学生8.6万人,比上年增加1.2万人。短期培训人数呈上升趋势,全年全省技工学校培训社会人员结业数11.9万人,比上年增长14.2%。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快速发展。截止2004年底,全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达到1212个,比上年增长42.9%;全年共培训各类人员37.7万人次,比上年增长37.1%。
就业训练工作进一步推进。2004年,全省就业训练中心共163所,共培训下岗职工和各类求职人员24.2万人,同比增加7.5万人,培训后就业率为64.4%。
加强管理,提高职业技能鉴定质量,促进职业技能鉴定事业健康发展。2004年,全省共有39.5万人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同比增加1.2万人;获得职业资格证书人数为33.8万人,同比增加1.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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