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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全力推进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工作,不断加大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力度,劳动保障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劳动保障事业取得了新的进展。
劳动就业
全省就业局势基本稳定,年末全省城乡从业人员 2097.3 万人,比上年末增加78.4
万人。其中第一产业721.2万人,占34.4%;第二产业586.8万人,占28%;第三产业789.2万人,占37.6%。城镇从业人员1013.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0.9万人。其中城镇单位从业人员648.4万人,比上年末减少9.4万人;城镇私营和个体从业人员365.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0.3万人。在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中,在岗职工481.1万人,比上年末减少2.4万人。年末全省城镇登记失业人员68万人,登记失业率为6.3%。
就业再就业取得积极成果,当年实现就业再就业111万人.劳动力市场建设继续推进。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进一步扩展,全省14个市都建立了市级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中心,其中:5个市实现了市、区、街道、社区信息联网.全省有11个市建立了职业供求状况分析报告制度,并定期向社会公布结果。年末全省各类职业介绍机构1715所,全年介绍成功90.5万人次就业,其中劳动保障部门办职业介绍机构1255所,全年介绍成功76.8万人次就业。
职业培训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年末全省技工学校160所,在校学生7.8万人,比上年增加1.67万人,增长27.24 % ;面向社会开展培训和再就业培训
12.4万人次;就业训练中心129所,社会培训机构847所,全年开展培训43.3
万人次;各类培训机构培训下岗失业人员38.5万人,创业培训1.7万人;我省城镇初高中毕业生升学率较高,只有1万名未能继续升学的城镇初高中毕业生参加了劳动预备制培训。
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有了新进展。年末全省职业技能鉴定机构153个,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3256人,全年有25.8万人参加了职业技能鉴定,其中
20.3万人获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鉴定平均通过率为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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